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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城东新区开发建设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1-04-28 来源:嘉隆拍卖

  阳新县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 地处武汉“1+8”城市圈,县域面积2780平方公里,总人口107万。武九铁路纵贯南北,大广、杭瑞两条高速100公里交汇境内,长江黄金水道过境45公里,武九客运专线(高铁)和棋盘洲深水码头正在加紧建设,素有“百湖之县,鱼米之乡”的美誉,是全省最佳金融信用县、“中国最具投资潜力特色示范县”之一。
  目前,城区建成面积12平方公里、人口已达20万余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的不断聚集,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加速推进,迫切需要进一步拓展城区发展空间,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作出了开发建设城东新区的重大决策。城东新区位于美丽的富河之滨、莲花湖畔,在由上海同济大学编制的兴国城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城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上述规划已通过省市相关部门的审批,国土部门已将该区域纳入建设用地预留区。城东新区是一块充满希望的热土,这里将为您开启创业成功之门,这里热忱欢迎您前来投资开发。
  一、规划概况
  城东新区规划总面积15.41平方公里,规划居住总人口15万人,规划格局为“一心、两轴、三组团”。
  “一心”是指城市核心区,是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等一体的县级综合性功能区,规划面积为1.92平方公里。
  “两轴”是指由阳新大道形成的一条东西向城市发展轴及由兴国大道组成的一条南北向的城市发展轴。
  “三组团”是指城北文化居住组团,城东北山地居住组团和湖东滨水居住组团形成的三组团。
  根据城东新区自然的商贸条件和人文景观,新区空间结构为“三园、两轴、一广场”,“三园”为马蹄湖公园、城市公园和莲花湖风景区;“两轴”分别是阳新大道公共建筑景观轴和中央大道绿地景观轴;“一广场”指行政中心南侧的城市广场。
  城东新区的建筑以多层为主,中心区域及重要节点点缀高层,整体城市空间层次为内高外低,建筑风格兼收并蓄,与地形地貌和周边环境相融,充分体现阳新山水风貌特色和地域文化。
  二、建设内容
  城东新区目前开发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四路二桥”,即阳新大道东段,湖东新区大道,环湖西路,湖滨路;莲花湖一桥,莲花湖二桥。建设项目为桥梁、道路、绿化、亮化、管线、给排水等。路桥长度共计10.4公里,其中莲花一桥0.95公里,莲花二桥0.47公里,道路长度8.98公里;建设总投资3亿元左右。
  三、投标要求
  “四路二桥”的建设以投资商全带资,建设工程款以土地抵押担保,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行政主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桥梁工程或公路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以上。
  2.有单个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市政、公路、桥梁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业绩(本工程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
  3.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投标前一次性出资给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为县城投公司)5000万至1亿元用于县政府前期土地收储和拆迁补偿;县城投公司用相应的土地进行抵押。
  4.如果不搞路桥建设,只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也必须先出资给县城投公司5000万至1亿元用于前期土地收储和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县城投公司用相应的土地进行抵押。
  四、合作方式
  为加强城东新区的开发步伐,县政府决定以土地招商的形式,筹集资金建设城东新区,欢迎有资质有实力的投资人参与开发建设。具体采取如下方式进行合作:
  1.项目建设工程款和出资款原则上以土地作抵押担保,每个项目的投入和出资款都由县政府在城东新区指定相对应的、价值大体相等、各项用地规划指标已确定的一宗或多宗商业用地作抵押,县城投公司与投资人签订土地抵押协议(所抵押土地只是一种工程项目还款的信用担保)。
  2.工程建设与土地交易相分离,即工程项目和土地的取得分别按照招投标和拍卖的程序进行。投资人参与城东新区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投标,如中标则全带资建设。工程建设完成后,投资人通过拍卖的方式取得抵押土地。
  3.抵押土地底价暂定50万元/亩。如以土地底价成交,则项目中标单位和出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优先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工程款和出资款可直接折抵土地款,但必须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依法办理手续。高于土地底价成交的收益部分,由县政府与投资人按一定比例共享(土地交易成交价格在100万元/亩以内的,县政府与投资人按5:5分成;在100万元/亩以上的,县政府与投资人按4:6分成)。如果投资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县政府则以土地拍卖收入支付工程款(不计息)及出资款本息(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同时,对超出土地底价的收益部分,县政府也与投资人按一定比例共享(其比例分成同县政府与已获得土地使用权投资人一样)。
  4.土地在拍卖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由投资人先行垫付,在招、拍、挂后按土地谁得谁出的原则支付。
  五、招商步骤
  (一)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欢迎投资人洽谈与报名签约。
  (二)报名签约的投资人须支付信用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三)县政府以投资人资金到位时间、实收资本金、自有资金额度为竞争条件来确定投资者。竞得的投资人在签订招商投资协议后,所交信用保证金转作投资资金;竞得的投资人如在收到县城投公司的签约通知后7日内不签订招商协议的,信用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竞得的工程投资人交纳的信用保证金在县政府确定投资人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招商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由县城投公司与竞得的投资人在签订协议时协商确定。
  六、报名须知
  (一)接受洽谈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二)报名地点:阳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报名资格要求:
  (1)参与报名签约的投资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以及最后一期的验资报告的原件与复印件);
  (3)信用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阳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本公告由联系单位和联系人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阳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阳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县城投公司费先生(13907239187)县国土局 侯先生(13971756481) 陈先生(18986575700)
  县土地储备中心 (07147324891)
  电子邮箱:县城投公司 kwbwh@163.com
       县国土资源局 cxy7326521@163.com

阳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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